随团旅游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时下,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,以省去安排行程、住宿的种种麻烦。但是,你知道在参加团队旅游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?
首先,在出行前,你应该询问旅行社是否已经为你办理了旅游意外保险。因为按国家有关规定,你付给旅行社的费用当中,已经包括这种费用。
保险的内容主要有:人身安全、急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,以及你所携带行李物品丢失、损坏、被盗等。
其次,在出行前,你还应与旅行社签订合同,明确对方应该向你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。如果旅行社故意或过失不履行合同,就应对旅客承担赔偿责任。
其中包括 :旅行社在收取团友的预付款后,不能及时出行;所安排的餐厅食品质价不符;饭店和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。
另外,在旅游过程中,如果导游不按合同规定,擅自改变活动日程,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,擅自增加用餐、娱乐、医疗保健项目,增加购物次数,擅自安排你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中购买了伪劣商品,或者你购买了导游兜售的商品,你都有权要求旅行社按规定给予赔偿。当导游向你索要小费时,你可向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举报。
发生旅游纠纷后如何处理
按照《旅游投诉暂行规定》的有关条款,下列损害行为列入旅游投诉范围:
(一)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; (二)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; (三)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; (四)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,损害投诉者利益的; (五)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; (六)其他损害投诉者利益的。
凡在我国境内旅游活动中发生的以上各类损害行为之一的,投诉者可以向我国旅游管理机关投诉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旅游纠纷实际情况,处理旅游纠纷有协商、调解、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。
以下我们把各省市旅游投诉电话提供给游客,以供游客备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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